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规划建设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3 浏览次数: 1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规划建设教材立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2017年度教材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年度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是当前本科培养方案中已设置的课程。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一般应由具有本门课程教学实践经验、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担任。

3.同一主编限申报教材1项,在已有编著教材立项项目未结题之前一般不得申报新的编著教材立项。

二、申报范围

本次规划立项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立项类型分公开出版和校内胶印。

(1)新编教材应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

(2)修订教材应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出版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由于科技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必须进行修订,且其修改量原则上达1/3以上(含1/3)。

(3)在本年内作为主教材使用的、字数在10万字以上的讲义、教学辅导书、教学参考书。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江苏科技大学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所属单位(学院或校区)的教材建设委员会对申报规划教材立项进行汇总、评议、审核后签署审查意见,择优推荐申请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立项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2.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结合学院审查和专家评议意见,对申请立项规划教材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3.教务处将评审立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4.教务处就公示结果进行反馈,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

四、项目管理

1.立项规划教材建设工作在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教务处负责规划教材的立项申报、评审、进度检查与经费管理等工作。

2.学院应为立项规划教材编写创造条件并负责督促实施。鼓励学院为立项规划教材予以政策支持及资助。

3.立项规划教材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开展教材编写工作,协调项目组内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进度,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和分配,负责全书统稿并对书稿质量负主要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并接受学校的阶段检查。

4. 立项规划教材正式出版前应通过专家审稿以确保质量。教材完稿后,项目负责人需向教务处提交书稿以供同行专家的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正式出版。

5.立项规划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和批准的文件公告的名称和内容加以实施。如需变更教材名称应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批后方可更改。

6.立项规划教材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的教材。规划教材出版后, 项目申请人应填写《江苏科技大学规划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结题报告》,提交2套样书报教务处,正式申请项目结题。

7. 本次立项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2019年8月30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应提前3个月由教材主编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出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学校将不支付相关费用。

五、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江苏科技大学规划教材立项申报表1》(一式三份)、《江苏科技大学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2》。

2、请将以上申报材料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报至教务处教材服务中心(动力楼),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chg200177@sina.com,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4401085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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