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促进我院良好学风的形成,学院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创建“优良学风寝室”的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学习环境、学习氛围
(1)寝室成员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
(2)寝室内务良好、整洁舒适,卫生检查无脏乱差现象;
(3)寝室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不良嗜好和不健康的现象;
(4)寝室成员早操出勤率高于班级平均值。
(二)学习风气
(1)寝室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寝室成员每人有自己的学习计划,并能按照计划执行,寝室成员之间能相互促进;
(2)把寝室作为课余学习重要场所,在学校规定的学习、自习时间内,不搞娱乐活动,不上网、不做与学习无关的游戏活动;
(3)寝室成员坚持上早自习和晚自习;
(4)寝室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认真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独立完成作业;
(5)寝室成员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三)学习成绩
(1)寝室成员本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学分绩点)2.8以上;
(2)寝室成员在本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现象;
(3)寝室成员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分数达到426分及以上)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高于班级平均值(一年级除外);
二、评选办法
1、学风优良寝室每学年评选一次,原则上在每年10月中旬前完成。
2、学风优良寝室评选程序:符合评选条件的寝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风优良寝室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审核并征求班级同学意见,报院学工办研究审定,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后进行表彰。评选比例一般控制在该班寝室总数的10%以内。
3、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三、表彰奖励
被评为“优良学风寝室”的宿舍,由学院统一发文表彰,颁发奖状及证书,并奖励宿舍400元奖金或奖品。
四、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寝室,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